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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公民查阅法院文书

1999-07-2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年来,共接待旁听群众3700余人次,旁听案件2300余件,接待采访记者600余人次。收到的举报信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6.9%。近日,为深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,拓宽监督渠道,该院又推出新举措:凡年满18岁的我国公民持合法有效证件,可以查阅该院已经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。

第一中院院长马支地说:审判程序公开了,不代表案件实体处理的公正,人民群众关注的主要是实体处理是否公正。而最能体现实体处理公正的就是法院裁判文书所裁判的结果。我们以往制作的裁判文书,有些质量不高。比如叙述事实时简单空洞;在举证、质证问题上缺乏透明度和论证力等等。允许公民查阅法院文书将有助于鞭策审判人员提高文书的制作水平,有助于提高法院审判活动的透明度,更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执法水平,确保司法公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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